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办字[2015]1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2-11
实施时间: 2015-12-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即将于2016年1月1日启动。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