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1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7
实施时间: 2015-12-7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治理状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人机构治理结构,提升行业公司治理水平,我会制定了《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2月7日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监管和分类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自评表.xlsx    
2.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