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5]8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2-15
实施时间: 2015-12-15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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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规定,2016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继续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事务所开展信息填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组织本地区事务所(含分所,下同)参与综合评价工作,指导事务所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
  事务所仍沿用2014年、2015年的方式进行填报,即通过接收电子邮件或1月11日后在中注协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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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