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预[2015]40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9-23
实施时间: 2015-9-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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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各县(市、区)财政(税)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我们编制了《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全省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布后,凡未列入《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执行中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的,统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执行,省财政厅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三、按照《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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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