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海关关于办理“互联网+互动查验”业务的操作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2-10
实施时间: 2015-12-10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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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在互联网上确认授权委托。
  过渡期内,各进出口企业如需采用“互联网+互动查验”模式办理海关查验业务的,请先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官方网站首页后,点击“广州海关互联网报关”功能栏,系统将会自动弹出《进出口企业参加“互联网+互动查验”改革协议书》,告知你“互联网+互动查验”改革的权利义务。阅读后点击“我已经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完成授权委托,再进入“广州海关互联网报关”的展示页面,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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