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的函
发文文号: 青地税办函[2015]2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27
实施时间: 2015-11-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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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今年以来,青岛市地税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按照《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青岛地税工作实际,坚持政务公开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属于涉及纳税人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照“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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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地税办函〔2015〕24号_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