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民航发展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5]13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12-9
实施时间: 2016-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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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民航局、国家旅游局:
  为了加快民航业和旅游业发展,改善民航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以下统称两项基金)。
  二、民航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适时完善其使用政策和管理办法。同时,抓紧修订旅游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两项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统筹使用。涉及两项基金的重大政策调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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