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企注字[2015]2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5-12-8
实施时间: 2015-12-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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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现就做好“双告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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