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紧急请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1994]89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1994-9-21
实施时间: 1994-9-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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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
  抄送:党中央各部委,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办公厅、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

附件: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

国务院:
  新的财税体制今年年初出台以来,运行基本正常,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均有较快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比原来预料的要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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