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委会[2015]23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4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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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税委会[2015]23号
  海关总署:
  《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
  附件:
  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暂定税率:
  在2015年实施的暂定税率基础上,增加对毛制上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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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表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pdf    
附表3: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附表4: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