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2-8
实施时间: 2015-12-8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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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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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5年12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757”,证券简称“青岛1511”,票面利率3.3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2月4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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