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94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12-2
实施时间: 2015-12-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280.5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5年9月8日,票面年利率为3.14%,按年付息,每年9月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9月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86%。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12月7日进行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