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我省2015年春季中小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4]35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2-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价费〔2011〕170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52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