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5]25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27
实施时间: 2015-11-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3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5]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应高度重视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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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质量调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