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5]10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27
实施时间: 2015-11-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1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62号)精神,经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审定,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保留市级、区级行政权力共7类64项,具体为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33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市级、区级行政权力清单.xls    
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市级、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