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规[2015]2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8-5
实施时间: 2015-8-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9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为规范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