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工贸[2015]12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9-9
实施时间: 2015-9-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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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
  根据今年4月省政府在南京召开的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会议精神,以及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对《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5]19号)作如下补充规定和要求:
  一、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均按属地原则申报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其中: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二、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省、市财政均不再给予购车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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