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11-26
实施时间: 2015-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187
评论人次: 3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为了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