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行[2015]1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1-26
实施时间: 2015-1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3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财务管理的通知》(鲁财办发[2015]8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1.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各部门要继续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不得隐瞒、虚列收支,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要将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相结合,通盘规划,提前预计未来三年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