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1-30
实施时间: 2015-11-30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5年12月1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221”,证券简称为“国债1221”,是2012年12月1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75元。
  二、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13&r......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