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高级[后备]人才[企业类]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5]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1-25
实施时间: 2015-11-2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2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国资委,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会计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上海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规划(2014-2020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申请表.doc    
2.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培养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