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5]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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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财政部驻福建财政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综〔2014〕54号)等规定,现就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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