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2015年价格鉴证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认[2015]3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2-16
实施时间: 2015-2-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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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号)和《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价格鉴证师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加全国价格鉴证师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注册三年有效期届满的人员;
  (三)价格鉴证师注册事项有需要变更的人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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