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5]16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5-19
实施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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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闽交警函〔2015〕28号)收悉。鉴于《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202号)即将到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75号),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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