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15]16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5-21
实施时间: 2015-5-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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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06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减轻企业负担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当前检查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合理配置检查力量,统筹安排各项任务,确保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重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要根据近几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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