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15]16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5-22
实施时间: 2015-5-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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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9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按属地管辖原则由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将组织检查组抽查各设区市的1家医疗机构和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组织督导组对各设区市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集中整治药品市场价格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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