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代理因私出国签证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5]19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6-4
实施时间: 2015-7-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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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外办:
  你办《关于商请核定代理因私出国签证综合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闽政外函〔2015〕106号)收悉。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鉴于你办所属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开展代理因私出国签证综合服务收费政策执行两年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办所属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从事代理因私出国签证综合服务业务,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在收取代办服务费之前应履行告知业务,做好代办服务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根据我省地理位置,核定代理因私出国签证服务综合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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