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5]26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7-23
实施时间: 2015-7-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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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15〕20号)收悉。为支持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
  (一)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报名考试费,由原来的每生105元调整为每生160元,其中地方招生部门或有关学校应将报名考试费按每生55元的标准上缴省教育考试院。
  (二)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由原来的每生110元调整为每生160元,其中地方招生部门或有关学校应将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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