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5]34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0-22
实施时间: 2015-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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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社函〔2015〕346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和《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2〕2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组织考试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核定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考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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