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5]3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0-15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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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延长我省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务费有关文件有效期的函》(闽教财函〔2015〕145号)收悉。根据我省近年来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务费收支及现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经研究,同意我省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务费继续按照闽价费〔2012〕4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现将高中学业基础会考考务费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会考考务费标准
  新会考制度继续实行书面考试和操作考查两种方式,具体会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一)书面考试科目有:高考报考理科的考生参加地理、历史、政治和信息技术四科会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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