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岗的意见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字[2015]17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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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各市直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的作用,有效地促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以下简称三部门)共同研究,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下简称仲裁机构)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工会法律援助岗(以下简称工会法律援助岗),同时加挂劳动人事争议工会人民调解室牌子。为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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