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评协[2015]3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1-10
实施时间: 2015-11-10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2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和机构在执业质量检查中的上下联动作用,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拟建立我省资产评估机构 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制度。现将推荐检查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检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推荐的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55岁以下,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评估机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2.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熟练掌握评估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