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人社发[2015]36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20
实施时间: 2015-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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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经济和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积极化解经济下行给我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激励和支持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精神,现就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条件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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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