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5]6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1-16
实施时间: 2015-11-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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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按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基本准则》的顺利实施
  贯彻落实《基本准则》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为《基本准则》的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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