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价成[2015]2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1-7
实施时间: 2015-11-7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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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是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在实施重大成本调查监审项目过程中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核服务的行为。《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浙财预〔2014〕45号)明确,该行为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目录编码为B0502。近年来,各地对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工作方法和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现就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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