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发文文号: 粤工商企管字[2015]42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10-20
实施时间: 2015-12-1
失效时间: 2018-11-30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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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0月20日以粤工商企管字〔2015〕423号发布 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进一步细化操作措施,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效能,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秩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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