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资[2012]3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0-1
实施时间: 2012-1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2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们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二○一二年十月一日
  青岛市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