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5]第5号--关于房地产行业存货的审计
发文文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5]第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1-16
实施时间: 2015-11-16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咨询意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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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5年2月,中注协特别提示房地产类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风险。提示中涉及到与房地产企业存货相关的多个事项,此类事项普遍存在于房地产企业中,需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予以重视。
  本提示仅供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应直接照搬照抄。
  针对房地产行业存货审计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措施,房地产企业审计专家委员会做出如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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