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五号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信息披露规范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8-3
实施时间: 2012-8-3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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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五号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2012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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