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九号 上市公司谈话制度实施规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8-3
实施时间: 2012-8-3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九号
  上市公司谈话制度实施规程
  (2012年8月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为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及时、公平和有效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公司管理部”)可以约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上市公司以及其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二:约见谈话记录格式.doc    
附件一:约见通话通知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