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3-29
实施时间: 2013-3-29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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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召开面向投资者的各类说明会,有利于拓宽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是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的重要途径。为持续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规定
  (一)本所上市公司面向全体股东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适用本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召开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风险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或者开展其他有利于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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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相关业务规则条款.doc    
2.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格式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