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5]11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7-3
实施时间: 2015-7-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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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等单位转发国家二十一部委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皖发改财金[2015]253号,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
  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合作备忘录》规定的18项联合惩戒措施,涉及内容多,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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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