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12
实施时间: 2015-11-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1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2015年10月31日前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12366@12366.gov.cn
  2.传真:020-38001019
  3.信件:通信地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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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