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1-11
实施时间: 2015-11-1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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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并为行业参与港股通投资提供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本《指引》自发布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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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