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15]22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0-25
实施时间: 2015-10-25
失效时间: 2017-10-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9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5日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市重点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地建成投入使用,实现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根据国家、福建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