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4]84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8-13
实施时间: 2014-8-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1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正式收费标准的函》(赣交财务字[2014]39号)收悉。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的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于2012年以赣发改收费字〔2012〕2777号文,核定了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试行两年。结合两年来的运行情况......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