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委管理企业2016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评价[2015]44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15-11-5
实施时间: 2015-11-5
法规类型: 上海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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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管企业:
  为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委管企业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市国资委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企业应当在组织开展内部各级子企业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要求,编制上报年度预算报告。
  (一)编制口径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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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