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基础[2015]250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5-11-2
实施时间: 2015-11-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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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委、建委、建设局)、规划委(局):
  为优化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批程序,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对已实施首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其后续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报国务院备案;初次申报的城市首轮建设规划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后报国务审批。
  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规划调整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初审,形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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