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电[2014]7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12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1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股份江西分公司、中石油股份江西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4年12月12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