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1-9
实施时间: 2015-11-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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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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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5年11月2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1”,证券简称为“国债1311”,是2013年5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9元。
  二、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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